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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检察院晒出2019年度公益诉讼“成绩单”
2020-04-0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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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

 

根据银川市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要求,银川市检察院及时向市委报送《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同时抄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积极争取党委支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守护碧水蓝天、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犯、维护英烈名誉权……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政府及各行政机关支持配合下,与多家行政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立案2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9件(含积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法院调解、判决7件(含积存),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办理的永宁县河道违法建筑侵占黄河河滩影响行洪安全案入选最高检察院发布的“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十大典型案例,胭川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察院公益诉讼专刊作为典型案例刊发。银川市院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连续二年部门考核第一,荣获集体三等功一次。银川市院、金凤区院和永宁县院被自治区检察院通报表扬。

构筑河湖生态保护屏障。部署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共梳理问题线索104个,立案6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6份。督促清理污染、非法占用河道6.9公里,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1万平方米,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1万吨。

聚焦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紧盯农贸市场、超市、网络平台等销售食用农产品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立案36件,发出诉讼检察建议3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3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件。金凤区检察院针对胭川湖周边村民非法占地乱建,致使湿地面积大量减少的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执法,共拆除违法建筑109户,牛棚9个、羊棚3个、围墙1280米,拆除建筑面积18585平方米。

有效保护土地生态功能。部署开展“非法占用农用地”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立案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针对“大棚房”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发现涉及各类“大棚房”问题1726个,涉及面积113.3亩,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

强化公益诉讼宣传引导。两级院检察长主动带头到行政机关宣讲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年举办以公益诉讼检察为主题检察开放日3场次,邀请15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相关行政单位领导参加。赢得了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持续关注。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抓办案、稳规模、建机制、提质效。结合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深化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非法占用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湿地保护”等专项活动,部署开展全市“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探索在公益诉讼案件中实施惩罚性赔偿,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持续关注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反映强烈的公益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热切期盼,力争为“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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