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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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银川市检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服从大局,积极参与银川市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服从安排,统一调度落实。同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推动深挖根治和长效常治两条主线齐头并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两不误”。
疫情发生后,银川市两级检察机关检察工作人员刚刚放下手中侦查卷宗、文字材料的检察干警,又义无反顾的冲向了疫情防控的工作中,入户排查、出入检测、营业店铺管控均能见到他们的身影。与此同时,两级检察机关扫黑办也在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扫黑办工作人员保证手机畅通,24小时在线,参与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日常工作运转顺畅。在疫情防控期间,两级检察机关对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案件数据统计上报、黑恶犯罪线索移送等专项、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公安机关移送、退回补充侦查重报等涉黑恶案件,银川市检察机关综合业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分案、优先办理,准确填录案卡。兴庆区检察院1月29日受理了苏某等52人涉恶案,案管中心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制作、上传电子卷宗,各部门充分配合,各环节高效衔接,尽量缩短了案件在案管部门的流转时间。西夏区检察院发布《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工作的公告》,倡导以机要邮寄、网络和电话查询、网上预约和办理等人非近距离接触方式,开展案卷接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确保业务有序开展,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永宁县检察院利用微信、网络、电话方式,与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发案件管理及服务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专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导辩护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电话等方式申请阅卷,经验明身份后,提供电子卷宗光盘,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的要求,银川市检察院与银川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银川市看守所主动对接,采取远程视频形式进行提审等形式保障案件办理,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保证了检察官自身安全,更是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确保案件不因疫情而延期。截止2月28日,已通过远程提讯方式提讯犯罪嫌疑人120余人。兴庆区检察院涉黑恶案件办案组成员采取分散办公、错时办公,检察官执勤结束后回到单位,马不停蹄地进行阅卷、研判等工作,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并明确补查方向,制定补查措施,对已经移送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文书,做好开庭准备,确保涉黑恶案件依法办理。金凤区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万某等12人涉恶案件的主办员额检察官通过书面审查、网上流转签批、与公安机关电话沟通的形式对案件需要补侦的事项进行说明,完善法律文书、做好起诉准备。组织全院干警通过检答网、线上平台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最新的会议精神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典案例,进一步明晰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思路,助推办案能力业务素质提升。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银川市检察机关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疫情防控期间银川市检察院扫黑办向同级政法委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条。兴庆区检察院针对1名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涉黑涉恶、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同级扫黑办,做好当事人的答复工作。上前城地区检察院按照组织开展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专项排查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疫情防控暂停巡回检察活动的工作期间,集中对8条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线索再进行分析研判,跟踪核对反馈情况。
银川市上前城地区检察院为了防止看守所在押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驻看守所检察室通过电话联系方式,从看守所在押人员管理系统平台,核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案件环节信息,对即将到期案件监督看守所联系办案单位及时办理换押和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