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高额回报”“稳赚不赔”“养老项目保收益”……这些诱人说辞的背后,往往暗藏着非法集资的陷阱。

2025年6月是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为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筑牢金融风险防控屏障,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近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在金凤区阅彩城商圈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金融宣传活动,就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进行普法宣传。

“关于集资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一对一问答等方式以案释法,针对当前犯罪手段翻新、犯罪分子瞄准乡镇居民、老年群体“钱袋子”的特点,向现场群众讲解了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详细介绍了“养老项目投资”“虚拟货币炒作”“理财投资类集资”等内容,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利保本是陷阱”的观念。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形势严峻复杂,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还严重损害群众合法利益,一些新型非法集资犯罪隐蔽性更强、识别更困难,社会危害性更大。下一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将在高质效办好每一起非法集资案件的同时,强化风险排查,全力追赃挽损,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帮助广大群众识破非法集资的“花式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