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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8-07-11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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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1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145工作为抓手,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四个吴忠”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促进反腐倡廉,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一是加大案件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33人,其中大要案为11人,提起公诉33人。开展惩治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办3人。二是深化预防工作。继续深化黄河预防专项行动,将古城墙修复、棚户区拆迁列入专项预防,例行检察2次,开展专项警示教育25次。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对乡镇检察联络站展板、电子查询机进行了全面升级,确保群众家门口的预防阵地发挥作用。开展行贿档案查询673次,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26场次,委派专人参与“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与盐池邮政公司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专项活动,设定邮递专线, 切实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影响力。

二、围绕促进平安盐池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犯罪36人,提起公诉114人。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共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型犯罪3人,批捕涉毒犯罪7人,批捕盗窃犯罪11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捕17人,不起诉19人。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对全县181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检察,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试点推行检察官、村官“双助理”工作机制,开设乡村干部法治讲堂,设8个乡镇检察联络站,建立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桥头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中小学校委派法制副校长,开展针对中小学生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开通“丽萍姐姐心理辅导热线”建立家庭、学校、组织“三位一体”维权帮教机制。结合办案,就危房改造、校园周边安全、扶贫资金监管等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三、围绕促进司法公正,着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

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重要使命,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5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2件,依法纠正漏捕3人、漏诉1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有效纠正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提出抗诉2件,市院支持抗诉1件,法院已改判1件。以第五届驻所检察室考核达标为契机,着力打造人性化监管场所,针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侦查机关改变强制措施44人。驻看守所检察室169.31分的考核成绩名列全区第三,基础院第一,并被区院推荐全国一级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二是强化民行诉讼监督。认真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共受理各类民行案件共计39件。其中,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5件、生效判决文书2件、受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件3件,针对县法院执行和审判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书》11份。

四、围绕促进阳光检察,着力规范司法行为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一是主动接受监督评议。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和决议,及时办理、反馈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案件向人大常委会报备制度,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时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利用门户网、检察微信等发布检察信221条,处理网民诉求12件,公开案件流程信息  条,重大案件信息  条,终结性法律文书  份,执法办案更加公开透明,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二是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修订完善了《检察官业绩考核办法》《检察官权力清单》等制度,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检察权力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16员额制检察官入额后业绩进行了考核。落实了检察官津贴、检察人员加班补助等政策,司法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三是创新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建立了全区首个公诉部门直诉办案区,在法院设立了民行检察室,在公安派出所、石油公安局设立检察官监督办公室,与10余家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两法衔接”平台,建立公检法三家定期联席会议机制,不仅将检察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最需要的地方,同时将检察权运行至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有力地促进检察监督的职能发挥。四是推动案件质量提升。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集中三天时间,组织精干力量对2015年司改试点以来业务部门已办结生效的500余件案件进行再评查,通过对个案程序规范问题、法律适用问题、电子印章加盖问题等进行排查,采取“问题清单销号”办法,倒逼司法规范。将系统案卡信息的完整性、系统内外文书的一致性、案件办理节点的规范性和统计数据的关联性等内容作为每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重点。督促各办案部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围绕促进强基固本,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进一步强化队伍“四个意识”。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廉洁从检教育,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转变司法作风。打造党建主阵地,开辟党员电教中心,深入实施 党建“5+X”系列活动,机关党建工作得到有序发展。二是提升队伍整体素能。深入开展业务大学习、素质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组织干警参加全区控申,全市侦监、预防等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正规化建设4名干警在岗位练兵、竞赛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坚持文化育检,投入16万余元,打造书香检察阅览室,提升检察软实力。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8乡镇检察联络站配齐了制度展板、办公用品等软硬件设备,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针对检察监督不同职能,设立了检察官监督办公室、民行检察室、不起诉宣告室,着力打造“机关中的检察院”。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在全区政法部门经费考核中,我院位列全区检察系统第三名。

上半年以来各项检察工作平稳运行、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我院有政法编制52名,实际在编42名,除过长期病假人员在岗不到40人,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二是人财物上划后,享有地方的绩效奖励除过财政统一发放的一部分,剩余部分奖金至今没有着落。享受地方的房补政策也没有兑现;三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需进一步充分发挥,监督的力度和成效有待加强;四是司法改革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有待在实践探索中进一步加以解决。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力争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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