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
YAN CHI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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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印发指导意见
全面规范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工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共七章41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制定《意见》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应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建议、客观公正、罪责刑相适应、量刑均衡原则。专章规定量刑证据审查,要求对影响量刑的基本事实、各量刑情节均应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意见》规范了量刑建议提出程序,要求检察机关应当按照有关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的量刑基本方法提出量刑建议,注重发挥部门负责人、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等对量刑建议的监督、把关作用。
《意见》专章规定检察官在提出量刑建议过程中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的程序。明确规定,不得绕开辩护人安排值班律师代为见证具结;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后,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且犯罪嫌疑人未反悔的,检察机关不得撤销具结、变更量刑建议。
《意见》完善了量刑建议调整机制,并对量刑监督作出规定。对调整量刑建议的启动、过程、时机、方式等作出规定。对被告人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因被告人反悔上诉致从宽量刑明显不当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予以抗诉。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确定和提出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重要职责和核心环节之一。量刑建议工作的能力水平直接关系到对于被告人的刑罚裁量是否公正、适当,关系到能否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8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各级执法司法机关协同推动制度全面落实,办案质效明显提升。2020年以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采纳率约为95%。2021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提出总数的90.87%,比适用初期2019年同期增长54.97个百分点,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6.85%,同期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为3.5%,较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上诉率低20.51个百分点。上述数据表明检察官的量刑建议能力在不断提高,这得益于司法实践的锤炼,检察官与法官的同堂培训、学习,与辩护律师、值班律师的充分沟通等。同时,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工作在释法说理、听取各方意见以及精准度、规范化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在此背景下制定《意见》,旨在推动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实施和健康发展。
关于印发
《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
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量刑建议工作,推动依法全面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建议指导意见》),并经2021年11月15日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依法提出量刑建议,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促进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各级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落实《量刑建议指导意见》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推动量刑建议工作深入发展,不断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开展好量刑建议工作,必须不断提高量刑建议科学性、规范性。这涉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多个部门。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按照《量刑建议指导意见》的规定,充分释法说理、听取意见,尤其要加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沟通,认真对待辩护意见,切实保障辩护权利。
三、加强监督制约。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提出量刑建议,重在精准、规范,必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各级人民检察院要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量刑建议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和细化量刑建议的监督机制,并发挥好检察官联席会议的会商咨询和部门负责人、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把关作用,确保量刑建议规范、透明、尺度统一。
《量刑建议指导意见》是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重要规范依据。各级人民检察院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的能力和水平。上级人民检察院要切实加强调研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及时掌握本地区适用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量刑建议指导意见》全面、顺利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