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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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二十)
永 宁 县 人 民 检 察 院
工 作 报 告
—2016年1月26日在永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乔玉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法、检察工作会议要求,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抓好检察业务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一)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2015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5件25人,决定立案侦查12件17人,与去年同比件数增加20%,人数增加30.8%。其中贿赂案11件13人,均为大案,人数同比上升85.7%;渎职侵权案1件4人,人数同比上升100%。查处正科级国家工作人员案件4件4人,占立案数的36.36%。所立案件已全部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收到判决4件5人(含上年积存),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向上级检察机关移交区医疗系统处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线索2件2人,均已立案。查办的区医疗系统行受贿窝案、贺兰县拆迁行受贿窝案,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深入预防职务犯罪。接受查询行贿犯罪档案712人(次),有4家单位被取消投标资格。深入了解发案单位管理漏洞,发出整改检察建议5份,对发案部门领导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并组织召开案例剖析会。深入推进“黄河预防工程”,形成预防调查、分析报告14篇,其中《公职人员征地拆迁犯罪现象透析》预防报告,分获全区预防职务犯罪案例分析评比三等奖、全市预防职务犯罪业务竞赛一等奖。在开展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落实情况预防调查过程中,获取渎职犯罪线索1件5人,后立案侦查4人。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19次,1200余人(次)接受教育。微电影《老同学》在县电视台循环播放,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和教育。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始终保持打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群众安全感。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00件123人,同比件数减少12.3%,人数减少35.6%,批准逮捕78件93人,不批准逮捕22件30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2件217人,同比件数增长2.8%,人数下降7.3%,起诉176件205人,不起诉2件6人,提请抗诉3件3人。全年批捕、起诉案件办结率分别为100%和92%。压缩办案周期,办理轻刑快办案件41件41人,提高了办案效率,化解了矛盾纠纷。
(三)依法开展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立案监督。加强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促进公正执法。受理立案监督案件26件33人,监督立案9件13人,监督撤案6件8人。办理全市首例“假盐”案,针对宁夏食品监督检验二站出现鉴定错误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规范管理,严格职责。同时监督此案移送银川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刑事侦查监督。针对公安机关未对个别吸毒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存在漏诉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先后提前介入杨某娟非法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刘某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等影响较大的案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全面取证,为后续报捕及移送审查起诉做好充分准备。
刑事审判监督。通过量刑建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及出庭支持公诉等途径对审判活动及刑事判决、裁定进行监督。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75件213人,量刑采纳率为95%,提请抗诉3起刑事案件。其中,陈某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由一审宣告无罪到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马某峰受贿案由一审判处缓刑到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
民事行政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6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6份,《再审检察建议书》和《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4份,检察建议回复38份。督促收缴国有资产1.12亿元。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由1件增至9件。接受当事人来信来访 24次,均给予法律解答。提请民事抗诉3起案件,县法院已再审改判。在“两法”衔接平台上,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案件57件,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动态监督。
社区矫正监督。应用管理软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电子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开展各项检察监督36次,对1名不服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建议收监;向辖区外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举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矫正对象法制讲座35次;在开展社区矫正人员专项检察活动中,对1名吸毒人员建议收监执行。
二、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全力促进司法规范
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和深化检务公开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规范司法行为能力和窗口服务水平,推进阳光司法。
(一)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研究制定规范司法行为“权责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对照“三项清单”,深入排查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案件,确保明确职责,逐项落实。开门问症,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召开检警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构建检律沟通新模式,主动邀请律师对检察工作“挑刺”“找茬”;编撰《警诫点汇编》,梳理出常见不规范行为,划出“红线”,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对所办案件进行“回头看”,查找问题,及时纠正;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看审分离,审讯、看管、提押有序衔接,保障嫌疑人合法权利,确保办案安全;加强内部动态监控,规范涉案款物管理;针对查找的36个问题,结合征求的意见建议,建立不规范行为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办案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得到高检院督导组充分肯定。
(二)推进窗口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强化控告申诉工作。全年受理信访72件,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28 件35人,接听“12309”和“老王热线”电话58人(次),受理举报14件,初核案件6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4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初核案件,制定《举报线索初核制度》;设置服务评价器,接受群众监督;编撰《窗口建设指南》、印制《联系服务卡》,方便群众咨询联系。同时将业务精、专业知识强的干警充实到窗口部门,不定期对干警应知应会内容进行测试,以考促学培养既精通业务又会做群众工作的骨干。参加上级检察机关接访礼仪培训,在全市控申部门岗位技能竞赛获一等奖。
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管中心职能作用,强化流程监控,对整个办案过程全面监督。搭建网络、电话、触摸屏、案管岗位 “四位一体”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提供预约、受理、办理“三个一分钟”律师阅卷服务。全年公布重要案件信息37件、案件程序性信息337件、终结性法律文书164件,辩护与代理预约42次。
(三)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
“互联网+检察”公开。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在检务公开中的优势,开通微信、搜狐、今日头条客户端,形成了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检察QQ、手机新闻客户端五位一体的检务公开网络。网民可以通过检察长信箱、控告举报栏目进行投诉、举报、控告。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上发布政务、队伍和案件信息3212条。
良性互动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借助“检察长接待日”平台,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接访28件(次),已逐一落实解决。开展“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发放检务告知卡、宣传册、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外加强检察宣传,让更多的基层群众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三、抓好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办案基础
坚持从严治检,明高线,知底线,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务实、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始终把抓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放在首位。突出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对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干部晋职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纪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检务督察力度,适时对执法办案不规范、窗口服务不到位、办案安全存隐患等情况进行督察,并在“不规范行为反思台”曝光,责令及时整改。制定《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防止说情过问案件规定》,配套登记台账,报送处理结果;持续对热点、重点案件跟踪回访,动态掌握干警办案执纪情况,全年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二)加强干警素质能力建设。把教育培训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干警为重点,深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累计培训检察人员59人(次);鼓励干警提高学历水平,现有7名干警取得硕士学位;1名干警被评为全区青年检察人才;3名干警荣记三等功。
(三)推进文化育检工程。开展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活动,营造和谐、向上的文化氛围。通过庆“七一”、“宪法日”集体宣誓和检察长上党课等方式,强化干警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组织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运动会和全县市民运动会,参加全县“廉政歌曲传唱”比赛,荣获三等奖。坚持开展“道德大讲堂”活动,用身边事教育感染身边人,引领干警学榜样、做榜样。加大检察宣传力度,2篇稿件获全区“检察好新闻”奖。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办案精细化意识不强,执法办案中仍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个别案件质量不高;二是窗口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三是办案骨干力量缺乏、专家型业务人才偏少,发现和突破职务犯罪案件能力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作为基层检察院,我们要始终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新一轮司法改革为契机,以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深化执法为民活动,深化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推动永宁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管理,突出抓好作风建设
进一步学习落实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纠正“四风”,恪守 “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检察干警“八项禁令”,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二、强化办案,突出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大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按照高检院部署,尤其要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屋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依法打击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及“黄赌毒”等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及黑恶势力犯罪,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批捕、起诉工作质效;宽严适度,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永宁”建设。
三、强化监督,切实履行检察职能
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在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上下功夫;在查办纠正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和司法人员违法办案上求突破;积极发挥社区矫正办公室和“两法”衔接平台的监督作用,加强对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确保法律监督有力,履职到位。
四、积极应对,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按照中央、高检院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员额制、司法责任清单、职业保障落实到位,促进司法公正,在司法改革过渡时期做到人心不乱,工作不误。
五、强基固本,深入推进司法规范
把规范司法行为视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回头看”,对一些“顽疾”紧盯不放,彻底根治,防止“旧病复发”。完善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从行为、制度、管理等层面引导干警,做到以司法办案活动为重心,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的有机统一,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目标鼓励我们迈向新的征程。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更高的目标、更足的干劲、更实的作风,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努力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永宁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