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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2020-11-1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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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7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8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学信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9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基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正确履行检察职责中,服务发展大局

强化政治引领,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中心大局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汇报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永宁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学、干、总、宣”工作思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区、市、县党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严惩、打网破伞、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同步推进。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了发生在永宁县域内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其中办理的“3.09”案,受到了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并将办案经验向全区推广。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政治担当,履行职责使命,按照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积极参与防范和化解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重大风险。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在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中体现司法温度

二、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将司法办案和防控风险相结合,充分发挥检察环节的社会治理职能作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82件277人,同比件数上升17.41%,人数上升21.49%;批准逮捕134件203人,同比件数上升11.66%,人数上升13.40%,不批准逮捕48件73人,同比件数上升45.45%,人数上升52.08%。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1件378人,同比件数上升4%,人数下降5%;提起公诉案件268件361人,同比件数上升13.5%,人数上升6%,不起诉11件13人,同比件数下降8%,人数下降43%。批捕、起诉案件办结率100%、准确率100%。

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强化人权保障,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落实值班律师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建立“五集中制度”,成立专业化办案组,确定专人办理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认罪认罚案件,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适用认罪认罚办理案件149件189人,适用件数占受案数的53%,人数占受案数的51%,位居全市第一,全区第四。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损害公益行为的监督力度,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发诉前检察建议为主要形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对黄河流域永宁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河道滥挖滥采、垃圾堆放、污染物排放等污染破坏行为。办理的“永宁县河道违法建筑侵占黄河河滩影响行洪安全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入“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一年来,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2件,立案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紧贴人民群众的需求,提升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效。

积极推进矛盾化解调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模板,将涉检信访问题,消化在检察环节,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60余次,让群众带着愁绪来、带着笑容归。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发放司法救助金24.5万元,进一步增加社会稳定因素,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保护。监督教育部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有效预防校园性侵违法犯罪发生,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1场次,受众人数10000余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20000余份,营造了学法、守法从孩子抓起的氛围。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办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案件6件7人。开展犯罪预防及观护帮教8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工作,帮助3名涉罪未成年人复学,支持2名未成年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全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和公正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新时代诉讼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监督融入立案、侦查、审判等刑事诉讼全过程。全年监督立案11件22人,撤案6件6人,纠正漏捕18人,纠正遗漏同案犯9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4人,制发检察建议书16份,均回复采纳;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已回复并整改4份;纠正漏捕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加大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力度,抗诉2件3人,法院采纳抗诉意见率达67%。

强化刑事裁判执行监督。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71件,执行标的229.6万元;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各个执法环节的检察监督,尤其是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的检察监督,办理社区矫正漏管案件1件、违法违规案件16件、建议收监执行案件3件;充分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7件,对17人变更强制措施。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充分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提升监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与县人民法院达成“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共识,共同维护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既判力、执行工作公信力和检察监督权威性。创新开展“两个1000件”民事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执行案件实行有效法律监督。全年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支持起诉案件共128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14份,再审检察建议书1份,支持起诉书11份,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2份。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移送犯罪线索1件3人,已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四、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以党建带队建。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各项要求,推动党建与业务、队建融合发展。以阵地建设为基础以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围绕“三会一课”和“党建2+3+5”品牌建设结合进社区、下基层活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广泛开展工作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检察院党支部顺利通过五星级党支部验收。

以整顿强作风。结合全区政法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明确岗位职责、岗位风险点和预防措施,压实“一岗双责”职责,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以改革促发展。严格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案件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坚持问题导向案件质量管理部门评查案件常态化开展促进规范司法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必须直接办案的要求,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60件,办案数的23.29%。

五、不断强化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改进接受监督的方式,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视察、调研等活动。深化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以“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及“检察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普通劳动者代表、社区居民等百余人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并提出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两微一端”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工作信息。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发布重要案件和程序性信息809件,公开法律文书272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成立新媒体工作室,发布原创检察信息55条,刊发新闻144篇,宣传检察好声音,弘扬检察正能量。全面保障律师权利,接待律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13人。

各位代表,2019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新时代的司法需求相比,还存在明显的不足。一是服务和保障大局的前瞻性、精准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三是四大检察业务,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开展的不平衡,尤其是对行政诉讼的监督,明显不足;四是队伍建设距“五个过硬”要求还有提升的空间。个别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不足,执法不规范的顽疾尚未彻底根治。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制定措施,逐一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任务

2020年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坐标,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以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一高三化”目标为主要任务,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推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主要抓手,奋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要在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一高三化”目标上展现新作为。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等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实地调研,掌握司法需求,更新服务发展理念,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服务,助力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要在维护安全稳定上取得新成效。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传销、电信诈骗等犯罪,健全惩治“黄赌毒”等犯罪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依法打击和深挖彻查的力度,加强与政法各单位和纪委监委的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平安永宁”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用精用准各项法律监督手段,促进四大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全面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坚决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四要在推进检察改革上实现新突破。深化检察改革,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健全“科技+检察”的工作模式,加大智慧检务建设力度,推进数据信息共享,为司法办案提供有效科技支撑。

五要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按照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净化政治生态,确保“五个过硬”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目标开启新征程,新作为担当新使命。2020年,对永宁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一高三化”目标的实现,贡献检察力量!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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