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永宁县院 > 检务公开 > 检察工作报告 > 正文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2021-06-0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1-06-05

县十八届人大

会议文件(二十三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3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0工作回顾

 

2020年,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的答卷。

一、坚持与县委部署同向同步,着力护航永宁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引领,聚焦中心工作,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在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汇报、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当好疫情防控的基层守门人”。院党组统筹协调、全面部署,全体干警积极响应,在抓好自身防控的同时,成立了40人的志愿服务队积极投身全县联防联控工作。承担无物业小区进出人员的登记检查、体温检测及四包一服务工作。先后抽调干警深入25个社区、村组进行人员信息排查摸底和统计工作齐心协力,群防群治疫情期间累计捐款10000余捐赠防护服30套及多种防疫物资

聚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主动投入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中,扎实做好风险预判、信访维稳、堵漏建制等工作。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准逮捕2件2人,依法提起起诉2件10人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组织干警深入对口帮扶村开展“点对点”走访调研、核对信息、看望慰问、法律援助等活动,跟踪问效产业扶贫、政策落实等情况。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有机衔接,对因案致贫群众进行司法救助7件7人,发放救助金9万元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力度,办理涉环境保护案件36件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以实际行动服务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坚决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平等”二字,确保各类企业诉讼地位、诉讼权利、法律保护一视同仁。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从有利于保企业、稳就业角度,尽量降低刑事案件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以《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为指导,对民营企业人员涉嫌经济犯罪依法不批准逮捕1件1人、决定不起诉3件3人。与县工商联等部门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沟通联系机制深化检企共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着力推进“平安永宁”建设

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坚持司法办案和防控风险相结合,平安永宁法治永宁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坚持“依法严惩”、“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同步推进。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8件,涉黑“保护伞”2件,批准逮捕8件76人,提起公诉8件78人。中,被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判处财产刑62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1人。核查涉黑恶案件判决涉财产刑部分执行监督案件48件。制定线索排查移送、提前介入、案件办理等机制20余项。办理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谭振宇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受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并作经验交流。

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坚持谦抑、平和、审慎原则,既毫不动摇的坚持严打方针,又注重教育挽救初犯、偶犯和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切实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4件179人,同比件数下降31.9%,人数下降35.4%,批准逮捕71件102人,同比件数下降47%,人数下降49.8%;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3件265人,同比件数下降31.3%,人数下降29.9%,提起公诉案件173件245人(含积存),同比件数下降35.4%,人数下降32.1%。批捕、起诉案件办结率100%,准确率100%。在办理的新型网络诈骗案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快批准逮捕倪某某等18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落实值班律师制度,与辖区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确保犯罪嫌疑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全年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56件81人,同比件数上升16.7%,人数上升11%。不起诉39件49人(含积存),同比件数上升254.5%,人数上升276.9%。建立“五集中制度”,成立专业化办案组,确定专人办理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认罪认罚案件,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198件265人,适用率90.1%,确定刑量刑建议率85%,采纳率99%。

积极稳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阵地作用,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律师参与接访等机制,及时稳控、有效化解涉检信访问题。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159件,办理群众来信8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检察长接待2426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48次。积极贯彻基层社会治理1+6”方案,因案施策、综合施治,着力打通服务联系群众工作“最后一公里”。办理的朱某某司法救助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

用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既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切实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没完没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12309检察服务平台设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案件7件24人,办理观护帮教案件11件11人,帮助4名涉罪未成年人成功复学。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4场,受教人数8000余人,实现辖区中小学送法进校园全覆盖,全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紧紧围绕“四大检察”职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强化新时代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和公正。

做优刑事检察,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注重捕前与诉后相结合,实现监督全程化。注重实体与程序相结合,实现监督全面化。注重日常与专项相结合,实现监督全局化。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23人,同比件数下降36.4%,人数上升4.5%;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6件55人,同比件数上升333.3%,人数上升816.7%(见图四)。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2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8起。加大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力度,提出抗诉1件1人,已获改判。办理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16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严格把控案件的退侦率和延期率,提高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源,我“案-件比”为1:1.29,位居全市基层检察院第一。

做强民事检察,强化精准监督理念。以学习贯彻民法典引领创新发展民事检察工作,不断强化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持续开展“两个1000件”专项监督活动,实行常态化法律监督。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1件,执行监督案件26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均获改判,提请抗诉1件。突出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建立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机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办理虚假诉讼案件5件,获有罪判决1件3人,移送犯罪线索1件2人。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办理农民工讨薪、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等支持起诉案件12件。

做实行政检察,促进社会依法善治。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牛鼻子”,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加强检法、检行衔接,促进依法行政。构建多元化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合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破除行政诉讼监督空白。全年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1件,其中行政社会综合治理类案件10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类案件8件,行政审判监督类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21份,均收到回复。通过与政府、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成功化解了李某某诉永宁县人民政府行政纠纷多年积案,达到案结事了政和的效果。

做好公益诉讼,守护保障民生民利。继续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在办好办实“4+1”领域案件基础上,积极、稳妥办理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助力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永宁。持续开“清四乱”动,确保黄河安澜。针对辖区内非法侵占基本农田、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进行摸排查处。全年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件,立案49件。发出检察建议46份,均回复并整改。对3起滥伐林木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缴补植复绿费70000余元。

四、锻造忠诚可靠检察铁军,着力筑牢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重改革,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各项要求。以阵地建设为基础,以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围绕“三会一课”和“党建2+3+5”品牌建设,结合进社区、下基层活动,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多种方式,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有机融合。2020年,我院荣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第二检察部荣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集体二等功,院党支部被市委组织部推荐为“五星级党组织”。1人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1人被评为全区青年检察人才,10余人分获全市检察机关各类技能竞赛业务能手称号。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扎实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结合“四个以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广泛开展“讲党性、守职责、严纪律”大讨论和“转变司法理念大家谈”,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强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整治“四风”,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持续深化司法改革。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新模式。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做到责任分明,可追、可溯。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突出业绩导向,激励多办案、快办案、办铁案。有序推进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真正做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以上率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年共办理案件210件,占办案比率28.57%。

五、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着力增强检察责任意识

不断改进接受监督的方式,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县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案件主动请示报告。不断健全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接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视察。全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视察、调研、检查工作,加强“两代表一委员”工作联络,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专门研究、专人办理、及时反馈,确保履职监督更加便捷高效。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载体作用,打造“阳光检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加深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了解。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工作信息动态、典型案例。

强化自身内部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真正做到应听尽听。全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累计35件。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化,发布重要案件和程序性信息631件,公开法律文书264份。健全内控体系,突出以案质量为核心,完善司法办案管理机制,倒逼司法责任严格落实,以求极致的态度办好每一个案件。

各位代表,2020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永宁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有一定差距,仍面临不少挑战和困难。一是检察工作理念还需更新、落实,融入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尚有差距;二是“四大检察”业务开展不均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尚有不足,尤其是行政检察、民事检察监督效果不彰;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能与新时代新要求新任务尚不相适应,服务和保障大局的前瞻性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021年检察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两个百年目标交汇与转换之年,面对新发展、新机遇、新挑战,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2021年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银川市十四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党建与检察工作融合的有效途径,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证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的贯彻落实。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紧扣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扎实做好“四大战略”“十大工程”的执行和落实。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找准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增强法律监督效能。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深化财产刑执行。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的监督模式,加大对民事、执行和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围绕行政诉讼加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在护卫“绿水青山”和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取得更大进展。积极拓展“等”外领域,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全面深化改革,激发检察发展内生动力。继续在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检务公开等司法体制配套性改革上下功夫,优化专业化办案模式,不断提高办理新兴领域、新型犯罪能力水平。健全完善检察官监督管理、绩效考评等机制,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和办案数据共享,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提升司法办案精准化水平。

五是坚持从严治检,淬炼提升过硬检察队伍。健全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聚焦检察权运行机制,保障公正廉洁司法,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斗争精神,着力提升检察干警新担当、新作为。不断提高干警专业素质,补齐履职能力短板。以实施“五大工程”为抓手,规范司法行为,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注解

 

【编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