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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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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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从永宁三中毕业的学子,我时刻关注母校的发展,今天再次回到母校,并且很荣幸的担任法治副校长一职,从今天起我又成为母校的一员了,希望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能陪伴同学们一起健康成长,同时能给同学们普及一些法律法规知识。”2018年10月16日下午,永宁县三中迎来了首位法制副校长——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淑艳,当王淑艳副检察长接过永宁县第三中学校长颁发的聘书后激动的如是说。
随后,王淑艳副检察长代表永宁县人民检察院为永宁县三中的孩子们捐赠十套爱新书包以及普法宣传图书和爱国主义教育手册,鼓励孩子们爱党爱国,努力学习,遵纪守法,更上一层楼。
在捐赠结束后,王淑艳副检察长以“走好青春第一步,拒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通过普法手册、PPT展示等方式,以案例释法为现场的300余名学生、家长及老师开展了一场内容丰富、切合实际的法律知识讲座。讲座以青少年“心理断乳期”身心特点为切入点,以一名中学生沉溺网吧导致债台高筑从而引发抢劫案为例,着重向孩子们讲述了刑事责任年龄,以及触犯刑法的严重后果,以此案例引出不良行为是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随后王淑艳副检察长分别对青少年存在的轻度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重度不良行为的危害性进行了论述,以不同的案例释法,重点向在座的孩子和家长们讲述十种最常见也最容易诱发犯罪的不良行为的危害性,提出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必要性,从家庭监护抚养教育、学校监护教育、教师授业解惑育人以及青少年的自我预防四大方面提出预防建议及策略,告诉在座的家长、老师及孩子们如何发挥各自力量,助力祖国花朵健康绽放。
最后,王淑艳副检察长语重心长的对孩子们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正身避邪,防微杜渐。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本次法治进校园活动 ,积极地响应了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治保障作用,助力教育国之大计”号召,有效提高了中学生的法治意识,对正处于“心理断乳期”的青少年们进行了良好的引导,对于构建和谐文明的平安校园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坚持维护未成年人利益,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助力青少年茁壮健康成长。
来源:永检原创 通讯员 丁建刚 张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