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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护航黄河流域水环境
2018-11-06    来源:永检原创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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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6

   

    日前,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永宁县内的胶泥湖沟水质遭到污染后流入黄河造成对河水的污染,破坏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在永宁县境内有多条河流、湖泊最终汇聚进入黄河之中,其中胶泥湖沟南起小弯路,向北900米,经南北全十队向东入黑鹰沟后,经永清沟流入黄河,沟道总长2.5公里,平均宽度13米,空排面积5500亩,沿线主要有28条农沟排水口、28条农渠退水口及三座桥梁。永宁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该水域存有大量水草、漂浮物及塑料袋等白色垃圾,边坡及岸边四周积存固体垃圾,有些垃圾已经没入水中,有些漂浮水上,一些已经发生腐蚀,河水产生异味。现今,流入黄河的污染物已超过黄河的承载能力,胶泥湖沟水面上长期漂浮的垃圾会引起水质污染,污染的河水和垃圾流入黄河后对已经受到严重污染的黄河是雪上加霜。同时在河水流动过程中污水波及整个流经的河道,造成周围生态和环境的污染。

    永宁县检察院为维护公共利益,严厉打击侵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目前已向永宁县水务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同时加强对行政部门的司法监督力度,从根本上遏制污染源,为黄河流域环境和生态保护保驾护航。

来源:永检原创  撰稿人:通讯员 李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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