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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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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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公信力,充分发挥刑事执行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工作。4月20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申请扩大活动范围的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此次公开听证会,是宁夏检察机关社区矫正领域开展的首例公开听证。
为准确查明社区矫正对象是否符合扩大活动范围的情况、增强办案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实现监督效果最优化,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永宁县司法局及司法所办案人员和三名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
会议由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向全主持并介绍基本案情及调查情况,在听取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申请扩大活动范围事项等具体内容后,大家给出了一致意见。听证会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知晓度和参与率,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刚性与柔性。
此次听证会,是我院在社区矫正检察领域开展公开听证的首次探索实践,是创新办案方式的有益尝试,也是落实检察机关“能听证、尽听证”要求的现实延伸,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