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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撞人逃逸 男子被判拘役
2020-12-01    来源: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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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1

酒驾撞人逃逸  男子被判拘役

田某醉酒驾驶车辆撞人行人逃逸,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田某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2019年11月18日凌晨2时许,田某酒后驾驶吉利牌黑色小型轿车沿永宁县红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启元路路口处时,与行人王某某碰撞,发生致被害人王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田某驾驶车辆离开。被害人王某某及其朋友李某某追赶至望远人家C区南门口处报警。经鉴定,田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8.16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永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田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田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酒后驾车的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王某某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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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宁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