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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四人暴力妨害人民警察执行公务 被依法提起公诉
2021-12-1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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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5

七旬母亲与三名子女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严重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近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周某甲、周某乙、周某丙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1年7月4日22时许永宁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望远派出所处置望远镇丰瑞飨面馆门口殴打他人的警情,望远派出所指派事业编民警郭某某四名辅警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对实施殴打他人的周某丁进行口头传唤,此时另一组巡逻辅警三人也到达现场予以协助,遭到被告人某某周某甲、周某乙、周某丙等人的阻挠支援民警苏某某带领三名辅警;民警王某某带领四名辅警先后到达现场支援某某周某甲、周某乙、周某丙殴打、撕扯、推搡、辱骂、威胁的方式阻碍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造成两名民警和四名辅警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后果致使现场百余名群众围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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