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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永宁县人民检察院获评永宁县“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2021-06-0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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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5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模范机关”创建为带动,以“检察排头兵”为目标,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组织建设,把党建融入到检察业务,延伸到办案一线,发挥以党建带队伍、以党务促业务的强大作用。6月4日,全县“导师帮带制”暨“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工作推进会召开,命名表彰第一批“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永宁县人民检察院被光荣授牌。




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机关党建的根本遵循。近年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把“模范机关”建设作为讲政治的具体体现,摆在机关党建突出位置,明确提出“争当模范机关排头兵”目标。按照“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围绕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下功夫,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职能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敢啃硬骨头、敢于攻坚克难的优势,检务工作亮点频现,着力展现检察机关新形象,谋求新发展。


今后,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刻不停推动党支部建设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推动党建工作更上新台阶,模范机关建设再创新佳绩,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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