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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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5月13日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张震同志现任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协管第一检察部工作。1996年8月进入原州区人民法院工作,2006年11月调至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从事检察工作15年来,坚持奋战在执法办案一线,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强烈的职业使命感践行着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守护着公平正义的法律底线。2020年入选“全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成员”,2021年2月被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扫黑除恶,勇担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张震同志主动请缨、积极迎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4件52人。
2019年初张震收到常某某等3人寻衅滋事案,看似一个很简单的案件——四册卷宗、三名嫌疑人、三起事实、一个罪名的普通刑事案件。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凭借多年积累的丰富办案经验,敏锐地发觉涉案犯罪嫌疑人不仅仅是为了逞强耍横而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由于案发时间长、监控视频灭失、主要证人担心被打击报复不愿作证,案件查办一度陷入僵局。但是严厉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坚定的信念,促使他更加坚定了要将此案办成铁案的信心和决心。张震同志一边详细审查案件材料,一边带领书记员询问有关工作人员、走访周边村庄村民,详细了解到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鼓励群众检举揭发犯罪分子。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实地走访调查,他列举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仔细分析犯罪特征,认真审查全案证据,全面梳理案件脉络,该案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该案由最初移送的4册侦查卷增加到提起公诉时的31册,犯罪嫌疑人也由最初的3人追加到提起公诉时的7人,同时向纪委监委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2条,先后向4个部门单位发出规范执法检察建议,税务部门依据检察建议向涉案企业追回偷漏税款5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立足本职 守护正义
张震同志始终将“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监督理念,通过所办理的一件件案件,充分实现了既严厉打击犯罪,又切实保障人权。
他办理的李某某故意伤害案,一审法院判决李某某无罪。对此,他沉着冷静应对,逐条分析证据,依法充分论证李某某已经构成犯罪的理由,撰写了一份于法有据、说理充分、逻辑严谨、有理有节的抗诉书,二审法院支持抗诉理由并判决李某某有罪,正义得到了伸张。后来该案被害人感动地对他说道:“你是为我们普通群众办案的,感谢你为我讨回了公道”。他说:“维护公平正义是我们人民检察官的光荣职责,我们一定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暖……”
2020年11月的一次案件评查中,自治区检察院李桂兰副检察长肯定表扬了张震办理的韩某某诈骗罪一案,认为该案“定性准确、补查提纲明确详细可操作、量刑建议精准”。该案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罪名为诈骗罪,但通过审查案卷材料,张震对案件定性有不同认识,为了保证案件质量,他决定将案件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与会检察官也一致认为此案为诈骗罪。虽然如此,但张震对此定性仍心存疑问,他没有选择随大流,通过大量翻阅司法解释和案例,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特征和犯罪构成要件,认为该案是一起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他详细撰写补查提纲,列举了“为什么退查?查什么?怎么查?”等事项,引导公安机关补强证据,力排众议,坚持以自己的意见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韩某某犯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告人韩某某亦认罪伏法。面对上级院领导的褒奖,他没有沾沾自喜,仍然默默的在执法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的检察情怀,体现出一名入额院领导在办案上的责任担当。
不负韶华 尽职表率
张震自2006年11月进入检察机关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1100余件。办理非法吸存、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贩卖毒品、电信诈骗、涉黑涉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6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他先后办理了“伏某某等17人涉恶案”、“妥某某等9人涉恶案”、“马某某等26人涉黑案”等在全区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一批重大案件。作为协管第一检察部的院领导,在扎实做好案件办理工作的同时,他还耐心地为年轻人和办案新手解疑答惑,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打造了原州检察一流的刑事办案团队,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的诉讼监督走在了全区前列。2019年以来,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共提出抗诉案件23件,抗诉提出率和成功率连续三年名列全区前列。他协管的公诉科和第一检察部多次被自治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授予先进集体。因出色的办案业绩,2020年2月第一检察部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多年来,张震同志积极带头办难案、办大案,不厌其烦为年轻干警答疑解惑,以身作则带领年轻干警不断成长。他身披藏蓝,忠诚担当;他闻令而动,使命必达;他脚踏实地,无私奉献;他筚路蓝缕,一往无前。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虽然已步入不惑之年,但他时刻牢记习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以“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新时代检察人风貌,阔步前行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光辉大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