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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宣传】别被“爱情”蒙蔽双眼
2021-11-01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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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1


案情简介:2018年8月,被告人安某某通过快手软件与被害人杨先生加微信并约见面后成为好友。2018年11月份,安某某虚构“李某某”的身份,以此身份注册账号关注杨先生,与杨先生加为微信好友。之后安某某以“李某某”的身份通过微信聊天与杨先生成为恋人关系,后杨先生发现安某某与“李某某”头像相似,随即询问安某某是否与“李某某”为同一人,安某某谎称“李某某”是她的同学,之后安某某继续假扮“李某某”,以自己患有疾病不能拖累杨先生为由,不断向杨先生提出分手,杨先生便陆续通过微信向“李某某”转账让其看病,安某某假扮“李某某”收取被害人转账后,继续向杨先生提出分手,随后又注册多个微信号假扮“李某某”的朋友、父母等博取杨先生的同情,诱骗杨先生不断向其转账,在此期间安某某以“李某某”名义手写情书交给被害人杨先生骗取信任。直至2020年4月,杨先生按照“李某某”提供的地址寻找时才发现“李某某”系安某某。截止案发前骗取杨先生钱款共计42180元。2021年8月2日,经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安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安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将所骗钱财退还给被害人,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原州区法院判处安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例警示:近年来,通过婚恋交友实施诈骗的犯罪屡见不鲜,很多人利用婚恋关系假意交往,设置“温柔陷阱”,骗取被害人信任,进而编造各种理由达到骗取钱款的目的。网络具有一定的虚拟性,在网络交往过程中,涉及经济往来时,应提高警惕,多加防备。该案被告人以其患有疾病,不愿拖累杨先生为由,多次提出分手,还通过手写情书的方式骗取杨先生的信任,致杨先生一步一步掉入“爱情陷阱”,不断给对方打钱,既被骗财又被骗情。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在婚恋交友关系中,对于一方提出各种名义的钱款要求,应提高警惕。考虑到网络的虚拟性,在投入感情时,务必要增强防范意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增进了解,在充分获取对方身份信息的基础上,再与对方开展进一步的交往,否则有可能陷入情感骗局;另一方面,面对网友提出的借款、转账要求时,更要核实清楚,避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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