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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三项措施推进“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2022-08-1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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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7

“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开展活动与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固原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检察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体干警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原州新篇章的火热实践中。    

深学细研固本 筑牢信仰之基


领导干部带头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充分发挥院领导“关键少数”龙头带动作用,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做到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精学细学,以坚定的信念、坚决的行动作出良好示范。全体干警深入学。坚持集体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线上学”与“线下学”相同步,全院干警大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部室会议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组织3名副检察长参加原州区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平台,读文章、学理论、看视频、写体会,全方位、多角度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全面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研讨交流能动学。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重要内容基础上,6名干警结合本职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清楚本人应当干什么,怎么干,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自觉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必胜信心和强大动力。

拓宽宣传途径  营造浓厚氛围




在头营镇大北山村、张易镇宋洼村、东关路社区及院内开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宣讲4场次,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地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提出的重要要求,宁夏各项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宁夏发展的区情实际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思路举措,迅速让党代会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开展宣传,转发信息20余条,发布原创稿件2条,多角度、常态化宣传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及时宣传本院活动开展的举措及实效。在宁夏法治报、固原日报、今日头条等报刊媒体刊发《感恩奋进新征程、建设美丽新宁夏》《凝聚思想共识,激昂奋进力量》等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稿件,振奋精神,引导广大干警群众思想共鸣、心灵共振,情感共鸣,营造高质量发展的环境氛围。

聚焦为民初心  强化实事办理




自觉对标对表,始终顺应党和人民新要求,将学习成效落实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上。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助推全区平安建设,与法院、公安机关形成合力,强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持续以检察力量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着力推进耕地资源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向11个乡镇发出检察建议11份。压实压紧“155”包抓责任,选优配强6名干警到4村1社区驻村(社区)开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司法救助、贫困助学、送法下乡等为民实事。坚持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相结合,积极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全面打响反诈人民战争,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累计开展宣传活动26场次,介入涉养老诈骗案件1件,切实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创新实践“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着力促进构建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保护大格局。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受理人民群众来访来电来信共计70件。贯彻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听证案件37件,其中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17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党旗所指就是民心所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团结奋进,真抓实干,依法忠实能动履职,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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