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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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发挥检察建议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的监督作用,2022年9月8日,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浩同志针对原州区某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蓄水池的监督、管理及防护工作不到位问题向该镇政府依法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并邀请我院聘任的自然资源局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发表专业性意见和建议。

黄浩同志首先就该镇政府辖区内蓄水池存在周边防护栏经久未修,缺乏明显警示标志,防水护垫破旧等严重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的未成年人溺水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等情况进行释法说理。随后,黄浩同志宣读了检察建议,镇政府代表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就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作出说明,表示将认真分析研究,切实整改到位,及时回复相关情况。与会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对蓄水池建造标准、维护方式等专业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双方就各自担负的未成年人保护职责进行交流,就共同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达成合意。
黄浩同志指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蓄水池所在的冷凉蔬菜基地是原州区的“热”产业,是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检察机关监督乡镇排除未成年人溺水隐患,说明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使命面前,检察机关与被监督的行政机关的目标是一致的,有着共同的追求。此次宣告送达活动,主要目的在于督促被监督机关改进措施、解决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促发展的角度认可公益诉讼。


被监督机关代表表示,检察长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有利于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增进相互理解,形成良性互动,有利于推动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部门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观念,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确保检察建议及时有效落实,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