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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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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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自治区院关于做好案件管理监督工作相关要求,聚焦“担使命、强监督、创佳绩”全市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职能定位,以本次“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修改为契机,以“抓实科学管理引导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突出科学管理、强化监督服务职能,以切实有效的举措提高案件管理水平。
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精细流程模式
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根据监控要点,紧贴文书、案卡、一体化流转等信息,对流程监控涉及案件受理、案件审结、出庭公诉、裁判结果审查、法律文书公开等各个环节开展重点监控,依托智能+人工模式,对发现的问题视情况采取口头提醒或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等形式,督促承办人及时、准确、全面纠正。二是建立日巡查+周提醒+月通报+季分析的监控模式。对流程监控问题进行多维度分析、画像,包括时间、问题类型、承办人、反馈处理情况等,找出常见问题、多发问题进行重点监控。将承办人自觉监督流程监控与案管部门集中统一监督相结合,形成严密的案件监控网,将静态的事后监督主动上升为动态的实时监督,把监督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各个节点,有效预防不规范问题产生。
二、坚持管理服务,做好业务数据分析
一是发挥案管部门业务数据分析监督管理“风向标”“晴雨表”作用。充分利用全国检察机关检察统一业务应用2.0统计系统,撰写主要办案质量情况通报、检察业务数据通报,检察长每个月主持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行逐项剖析,梳理出薄弱指标和需要重点关注的指标,共同研究工作举措,明确后续目标任务,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二是科学分析核心数据指标。对标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对异常指标预警提示,重点对案卡填录中是否存在漏填、填录不及时、不全面、不符合相关标准或与实际案情不符合的情况,发现系统案卡填录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运用评价指标动态监控,理顺业务监管与数据监管的关系,切实发挥监督管理责任,助力检察监督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案件评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是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根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相关规定,制定本院案件质量评查细则。按照上级院统一和专项评查要求,组织人员及时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宁夏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上传供评查的案件卷宗。年初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安排,以重点评查和常规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案件质量评查程序与实体并重,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二是反馈问题倒逼案件质量提升。每季度对评查的案件进行通报,并召开检委会听取评查情况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纠错落实见效,以有效举措夯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案件质量与效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