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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检察院三强化不断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2024-06-0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刘称惬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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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今年以来,原州区检察院按照上级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通过三个强化不断提升涉案财物规范管理。新接收入库财物均实现规范化管理,并依法按期出库。

  一、强化问题查摆,瞄准规范提升“专项靶”。一是开展自查自纠锚定核心问题。对照涉案财物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全流程复盘涉案财物日常管理情况,分析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管理漏洞,查漏补缺,规范管理。及时研判清理符合出库条件的涉案财物,依法妥善处置,对2018年以来出入库的涉案财物进行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优化了管理台账。二是响应上级部署以专项整治规范重点领域管理。以涉案财物专项整治活动部署为契机,深刻领悟、把握排查重点,对涉案财物管理进行全流程检视,制作排查清单,撰写专项整治报告,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三是借助外脑监督补足管理漏洞。进一步明确管理漏洞,规范落实“一案一账”管理。申请涉案款专用账户,所有符合接收条件的涉案款项均存入涉案款专用账户,财务部门一案一账进行记录。

  二、强化监督协作,打造协同履职“一盘棋”。一是一体监督、协同履职,规范移送标准。综合业务部会同刑事检察部门,对办案单位移送涉案财物中存在问题联合开展监督,对侦查机关涉案财物查扣不规范、查扣文书不齐全、提取涉案财物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梳理。针对梳理出的问题,由刑检部门督促办案单位规范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取证规范及移送规范。二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综合运用流程监控等工作举措,把涉案财物规范按期处理作为排查重点,不断压实内部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办案部门规范处置涉案财物。三是精准研判、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涉案财物接收与移送。对于办案单位移送具有特殊情形的涉案财物,综合业务部与办案检察官及早进行沟通研判,预判涉案财物移送和处理问题,防止出现处理难题。坚持“财物静止、数据流转”的移送方式,确保涉案财物管理既方便案件处理又高效便捷。

  三、强化制度建设,树牢规范建设“长效旗”。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不断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章立制,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对《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移送、处置等具体操作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使涉案财物处置有制度保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涉案财物按期处理。建立“四到位”的工作机制,即“通知到位”,安排专人负责接收涉案财物,对接收的随案移送财物,均第一时间向承办人通知到位,提醒做好涉案财物审查和处理工作;“核查到位”,定期对涉案财物在库情况进行盘点,及时发现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提醒到位”,对定期核查中发现的案结但涉案财物未出库的问题,及时提醒承办人进行处理;“监督到位”,不断强化监督力度,对于经提醒仍未按规定期限处理涉案款物的,通过发出流程监控等举措监督纠正,确保涉案财物应出库尽出库。三是建立协作机制,确保涉案财物保管、移送、流转、处置依法规范。不断完善公检法三家在涉案财物移送、流转、处理方面的协作机制,会商、研判解决疑难案件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确保相关的涉案财物保管、移送、流转、处置依法规范。

【作者】:刘称惬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