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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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救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社会知晓度,近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征得救助申请人同意后,召开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莉同志主持,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值班律师参加。
被救助人金某甲、金某乙二人系未成年人,其母亲因原案死亡,犯罪嫌疑人仍未归案,无法获得赔偿。父亲在外打工,还要赡养残疾人奶奶,家庭生活困难。经评议,参与听证的人员一致认为,金某甲、金某乙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并同意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国家司法救助决定。
杨莉检察长指出,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人民群众听得懂、能评价的公开办案方式和程序,提升公开审查的便民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公开审查以案释法、宣传法治,凸显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一步用好公开听证机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参与此次公开审查听证的人员对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进行公开听证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审查既彰显了检察机关公正阳光执法的办案宗旨,又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