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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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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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了解全县窨井盖的运行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窨井盖的监管,近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关心“脚底下的安全”座谈交流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电公司、供暖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强调各部门要坚持统筹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持续推进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针对辖区内部分窨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依法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职能,联合相关产权单位,完善日常巡查、定期维护、应急处置等协同工作,共同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工作。

座谈中,与会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在落实窨井盖管理、履行监管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表示将进一步增强窨井盖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群众利益作为推动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窨井盖安全管理相关要求,不断推动城乡综合治理,消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隐患。
(文/第二检察部 苗凯凯 图/政治部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