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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检察 || 我为群众办实事:扎实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活动
2021-08-30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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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0

    为深入贯彻“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精神,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向深里走,向实里走。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开展的“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活动,深入县城各小区附近菜店超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县城十余个小区周围的菜店超市,对店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来源渠道、经营场所、卫生条件、食品质量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同时,检察干警还向食品从业人员讲解、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他们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教育他们在从事食品服务过程中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必须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入口食品健康、放心。同时,为更好地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活动,检察干警对人民群众普遍食用的蔬菜、水果、馒头、面条等食品进行抽检,并重点对各个经营者销售的韭菜、芹菜、豇豆加强抽样检测力度。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差、散装食品未使用防尘网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他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涉事食品经营者及时严格整改,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以点带面,扩大小区超市经营管理的全面自查、检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群众利益无小事,学史成果化行动。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过程中,中宁县人民检察院一方面通过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及时履行职责,与行政监管部门为全县群众织起了严密的食品安全保护网;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的检测作用,第一时间对抽样的蔬菜水果等食品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及时解决。下一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领域社会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联系,为有效遏制农兽药残留超标、违法使用禁限农兽药发挥检察职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图  第四检察部  秦红 王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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