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为深入贯彻“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精神,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向深里走,向实里走。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开展的“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活动,深入县城各小区附近菜店超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县城十余个小区周围的菜店超市,对店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来源渠道、经营场所、卫生条件、食品质量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同时,检察干警还向食品从业人员讲解、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他们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教育他们在从事食品服务过程中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必须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入口食品健康、放心。同时,为更好地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活动,检察干警对人民群众普遍食用的蔬菜、水果、馒头、面条等食品进行抽检,并重点对各个经营者销售的韭菜、芹菜、豇豆加强抽样检测力度。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差、散装食品未使用防尘网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他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涉事食品经营者及时严格整改,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以点带面,扩大小区超市经营管理的全面自查、检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群众利益无小事,学史成果化行动。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过程中,中宁县人民检察院一方面通过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及时履行职责,与行政监管部门为全县群众织起了严密的食品安全保护网;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的检测作用,第一时间对抽样的蔬菜水果等食品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及时解决。下一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领域社会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联系,为有效遏制农兽药残留超标、违法使用禁限农兽药发挥检察职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图 第四检察部 秦红 王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