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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出台《意见》细化21条措施 服务保障中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
2020-11-18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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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8


近日,中卫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中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体现检察担当、依法全面履职着力筑牢法治屏障、坚持综合施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服务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等4个方面提出21条工作措施,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为主导,以民事和行政检察为补充,精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作用,切实为中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坚实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服务保障中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强化“上游精神”,树立“上游作风”,担负“上游责任”,紧紧围绕市委部署要求,自觉找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为中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贡献检察力量。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紧紧围绕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两个关键,打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组合拳”。要依法严惩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精准开展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案件诉讼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加强对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要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一批有典型性、社会影响重大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推动治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意见》指出,服务保障中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坚持综合施策,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凝心聚力履职尽责,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检察服务向基层延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切实将“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到生态检察工作各个环节。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依法合理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等司法服务,着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意见》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请示报告,争取工作支持,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等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联合督查检查、配合调查取证等工作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利用检察一体化制度优势,加强内部工作衔接配合,强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横向协作;强化跨区域检察协作,充分发挥中卫、白银、阿拉善盟三地检察机关建立的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形成强大检察保障合力,提升服务保障工作质效。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成立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督导服务保障黄河流域(中卫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大专业化检察人才培养力度,结合实际探索成立生态环境领域专业办案组,以专业化办案促进专业经验积累与办案水平提升。要积极拓展检务公开载体和渠道,广泛收集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案件线索,并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法律适用准、政策把握好、办案效果佳的典型案例,增进社会公众对黄河流域司法保护状况的了解,营造司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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