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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敬老院、老年人饭桌食品卫生安全案
2020-08-2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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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4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食品安全 老年人权益保护 

 

【要旨】

 

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规范“老饭桌”日常监管和资金使用,加强对“老饭桌”从业者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卫生的监管,切实保障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基本案情】

 

海原县辖区内部分老年人饭桌存在厨师未办理健康证、无食品采购台账、食品卫生条件差等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给就餐的老年人带来食品安全风险。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94月,海原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全县辖区内44家老年人饭桌存在厨师未办理健康证、经营者未建立食品采购台账、相关配套设施被占用、运行资金利用率低、食品卫生差等问题。海原县民政局未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监管,老年人饭桌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海原县民政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强对各乡镇农村“老饭桌”监管力度,完善定期考核制度;统一、规范农村“老饭桌”日常管理和资金使用制度,提高使用率和资金利用率。

 

收到检察建议后,海原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老年人饭桌整改方案。一是由自治区、县两级政府财政统筹,为每家老年人饭桌提供3.87万元的运营资金,规范了老年人饭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二是会同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县18个乡镇44家农村老年人饭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先后6次对老年人饭桌运行单位进行检查,并对44家老年人饭桌、45名从业人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督促40家老年人饭桌建立进货采购台账及食品安全台账、41家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36家办理了从业人员健康证、10余家老年人饭桌恢复运行。三是由各乡镇每月对老年人饭桌的设备使用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进行检查通报,确保老年人饭桌规范运转。

 

同时,为了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回头看”专项行动,对44家老年人饭桌凸显的问题进行全覆盖检查,整改后的老年人饭桌运行规范、制度上墙、证件齐全、台帐健全,食品卫生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典型意义】

 

餐饮无小事,老年人的事更是大事。海原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年轻劳动力多外出务工,如何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不愁吃喝、吃的放心、吃的开心,是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加强对辖区内老年人饭桌的日常监管,从进货渠道、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制度、运行资金保障等方面规范老年人饭桌运行,既解决了老人的一日三餐,也让众多老人找到了“家”的感觉,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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