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ZHONG WEI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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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7月24日,宁夏中卫市检察院、甘肃白银市检察院、内蒙古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在中卫市检察院召开了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会议。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红香,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志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卫东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由中卫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天忠主持。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会前,三地检察长一行前往黄河流域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以及黄河流域中卫段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现场参观。通过实地了解,与会人员更加深刻认识到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赖以生存发展的宝贵资源。黄河流域面积辽阔,涉及人口众多。黄河流经9个省区,干流河道全长5464千米,其中黄河白银段全长258公里,阿拉善段全长85公里,中卫段182公里,流域总人口约316.48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将严重影响流域人民生产生活质量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黄河滩区、湿地乱采、乱占、乱建、乱堆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的破坏触目惊心。发生在黄河流域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多具有流动性、跨区域的特点,按行政区划确定管辖易产生调查收集证据不方便、定损事实不全面等问题,且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多与地方利益关系密切,办理起来容易遇到地方阻力和外部干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作为重中之重,并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发展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宁夏中卫市、甘肃白银市、内蒙古阿拉善盟三地检察机关在充分调研沟通的基础上达成共识,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跨区域案件办理协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联合防治协调机制、案件研讨与分析交流协作机制、公益诉讼宣传协作机制等6项检察协作机制,形成以法治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共同筑牢三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强烈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更加珍惜黄河,精心呵护黄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
《意见》指出,要加强三地检察机关的案件和信息资源共享,及时主动交换办案信息。通过成立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加强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沟通,对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召开联席会议,组织业务骨干联合调查案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研讨协商,共同协作办理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实现办案理念、经验和方法等多方面深层次交流。从多角度、多方面,构建一套针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多维度保护机制,为保护母亲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三地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把《意见》落实到位,见到成效,把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坚持好,发挥好,让三地检察协作常态化、持久化,不因领导变动而动摇,不因工作重心变化而弱化。要强化协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大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增强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