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ZHONG WEI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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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的新目标、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在中卫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7月6日,中卫市人民检察院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朱赟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作《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辅导讲座。

朱赟同志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现状和特点尤其是宁夏生态环境保护及经济发展情况出发,生动详实地介绍了《条例》出台的意义、指导思想和理念、立法经过及主要内容,并结合事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了什么是“先行区”,什么是“高质量发展”,逐条剖析解读《条例》内容。
讲座内容丰富,契合实际,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为中卫市检察机关深刻领会、正确理解把握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实质,服务保障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带来新视角、新启发、新思考。聆听讲座的干警受益匪浅,表示要结合工作实际将所思所想转化为能干实干。
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宁夏的时代重任。近年来,中卫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作用,加强与甘肃武威、白银、内蒙古阿拉善盟等地跨区域检察协作,持续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及“再回头看”“联手治乱象 合力护资源”“黄河干流中卫段取水工程专项整治”“古树名木保护”“服务保障旅游业发展”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一批有典型性、社会影响较大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和美丽新中卫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中卫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践行《条例》,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一体推进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关键点和着力点,充分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聚合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作用,打好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组合拳”,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效能更好服务保障中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