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大武口区院 > 权威发布 > 正文
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2023-02-0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杨敏娜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3-02-01

  2022年,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通过加强教育引导、领导带头填报、强化监督检查,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形成“逢问必录”工作理念,扎实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地。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

  2022年1-12月份,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88件,其中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共记录报告45件,占记录报告总数的51.14%,其他干警记录报告43件,占记录报告总数的48.86%。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况发生。

  2023年,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将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持续深化“三个规定”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逢问必录”工作要求,进一步铸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编辑】:杨敏娜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