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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一二三四”工作法 促进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提升
2023-09-05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潘雪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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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检察业务数据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的“晴雨表”、是检察办案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的基础,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始终将案卡规范性填录作为业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时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形成了促进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提升“一二三四”工作法。

  一、树立一个理念,强化问题意识。检察业务数据的质量是检察业务决策和开展业务指导的重要参考,直接关系检察机关对办案规模、办案质效的准确评价,“数据质量就是办案质量”的理念必须牢固树立。案件管理部门不断强化数据质量重要性意识,引导案件承办人不断深化认识“填录案卡就是办案,就是办案的一部分”,提升业务部门对案卡规范性填录的重视。近期,结合最高检下发的《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以通报中涉及的问题为导向,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及检察辅助人员集中学习,对通报中多发易发问题类型进行重点解读,同时结合本院通报问题,分类研判问题发生原因,以原因剖析强化思想认识。

  二、采取两项措施,促进问题整改。一是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组织相关承办检察官逐案核查,及时予以修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纠错,提高案卡填录准确性。二是案件管理部门适时提供专业培训,提升承办人案卡规范性填录能力。案件管理部门结合自身业务培训情况及在业务数据管理中对多发易发问题的总结提炼,适时组织业务部门开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规范性填录培训,不断提醒、提示承办人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填录案卡。2023年以来,已开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关业务培训2次。

  三、提供三项服务,做好问题预警。案件管理部门立足“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的职能定位,围绕“引领、主导、统筹”能动作为,积极为业务部门提供数据质量问题预警服务。一是指导、培训业务部门加强对数据质量核查系统(数检通)的使用。数据质量检查系统(数检通)是对案卡填录信息质量进行智能化校对的辅助办案工具,案件管理部门在自己积极主动会用、用好,有效解决海量案卡信息反复核查监督难题的同时,积极对业务部门组织开展培训,引导案件承办人学会用好“数检通”,养成通过“数检通”及时自查、纠正案卡填录问题的办案习惯。二是打破业务数据壁垒,深度融合业务部门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部门数据管理,构建由各业务部门骨干人员和案件管理部门专职统计员组成的数据质量核查队伍,通过人员的融合促进业务办理和数据管理双向信息传递,及时沟通案卡填录问题,固定在每月报表生成前一周,共同开展数据核查比对,确保数据进表前各项案卡填录准确。三是案件管理部门充分履行对案件从受理到办结的全流程监控职责,严格落实“日巡查、周审核、月通报”数据审核工作要求,对发现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通过口头、书面等流程监控方式提醒承办检察官,督促及时更正。在承办检察官反馈整改后,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正整改落实到位。

  四、压实四个责任,促进问题解决。在开展数据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明确责任主体,一是检察官作为案件承办人的主体责任、二是检察辅助人员的协助责任、三是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四是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责任,构建责任清晰的数据管理体系。以工作联席会的形式开展数据通报,压实数据质量责任,定期对问题多发领域、类型,尤其是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部门及承办检察官予以通报,由分管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推动问题解决。

  检察业务数据真实、准确是检察办案和领导决策的基础,大武口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宁夏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案管部门职能作用,创新管理、优化服务、能动履职,不断促进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提升。


【编辑】:杨敏娜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