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红果子地区院 > 红检动态 > 正文
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推动假释案件办理见实效
2024-06-04    来源:    作者:白凤莲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4-06-04

  “今天,你们被依法假释释放,释放回家后还有考验期,一定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悔过自新,把在监狱服刑改造中养成的好习惯坚持下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5月20日,石嘴山监狱罪犯陆某某、缪某被依法裁定假释出狱,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驻狱检察官依法对监狱释放工作进行了监督并对两名假释罪犯进行了释法说理和出监教育。

微信图片_20240604173104.jpg

  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精神,依法推动假释制度适用,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制定《推进“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通过专项行动和运用法律监督模型筛查等方式对石嘴山监狱罪犯进行摸底与排查,成功办理2件罪犯假释案件,其中1件为“老病残”罪犯假释案件。

  下一步,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力,积极践行“三个善于”司法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假释制度适用取得更大实效。

【编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