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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为上“名校”,银川三名家长被骗14万余元
2020-10-1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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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3

 

为了孩子上一个好的私立中学,银川三名家长轻信他人,交付了14万余元的好处费,等到快开学了才发现孩子入学的事情没办成,钱也被骗子花光了。近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诈骗案向兴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刘某某是银川市人,曾经开过两家店铺,但都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了,还欠了大量外债。为了还债,刘某某便动起了歪脑筋。20173月份,她因为孩子转学的事情去找过某私立中学的校长,跟校长说了几句话,恰好被该中学的工勤人员花某(化名)看见,问她和校长的关系,刘某某便谎称其和校长关系很好,问花某有什么事情吗?花某便称自己朋友的孩子想上该中学,但自己没有门路,问刘某某能否办成此事?刘某某一听,正是瞌睡遇到个枕头,便大包大揽,称凭自己和校长的关系,让孩子上学没有任何问题,就是需要拿钱来打点打点。花某信以为真,便给朋友王某(化名)说了,王某通过花某给了刘某某5万元。为了让花某相信自己有关系,刘某某特地将花某约在该中学门口收钱,并在自己偷拿的该中学的一张便签纸上写了收据。钱到手后刘某某便用来还了自己的外债。过了一段时间,刘某某回话称孩子入学的事情办好了,就等着入学吧,花某高兴的将此消息告诉了王某。当年67月份,又有两名学生家长听说刘某某有关系,能让孩子上该中学,就通过花某给刘某某交了94千元。刘某某收到钱后依然还了自己的外债,却一直对花某说事情正在办,让他安心的等消息。三名学生家长交钱后就一直等刘某某的消息,结果等到9月份学校开学了才发现事情不对劲,该私立中学并没有通知孩子入学,一打刘某某的电话发现电话打不通,这才知道被骗了,急忙报警。公安机关多方寻找后于2019926日才将刘某某抓获归案。

如今刘某某在银川市看守所里以泪洗面,后悔不已,家里还有年幼的儿子需要照顾,结果自己为了钱迷了心窍,让儿子没了妈妈,可惜为时已晚,她只有在铁窗牢狱里悔过,等待法律的制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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