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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兴庆区公安局联合成立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2022-03-0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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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3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2月24日下午,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联合成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董林、兴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闫勇为办公室进行揭牌。这是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的又一重要举措。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检察院指派的常驻检察官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是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办公室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具体包括: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沟通衔接、案件会商等;督促协调双方监督、反馈等意见建议的进展落实;为案件疑难复杂问题或相关刑事政策提供咨询指导等。

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与兴庆区公安分局、苏银产业园分局进行了座谈,参会各方一致表示,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全过程,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监督协作机制和办公室建设情况,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推进工作,通过联席会公安、检察院加强了对侦查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理解和认识,形成了共识。要强化侦查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法规范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公安机关创新执法监督管理方式,实现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强化对侦查活动内外部监督的衔接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要共同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办案指导,建立健全刑事办案业务信息研判共享制度与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办案数据信息共享保障机制,完善统一刑事办案执法司法标准,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长期、稳定、有效运行。

下一步,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与兴庆区公安分局、苏银产业园分局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制度机制,细化办公室工作流程、规范,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充分有效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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