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NG QING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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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随“哥哥”去聚会,却被灌醉带至宾馆侵害;为获得“事少钱多”的工作机会,被拘禁在朋友租住的公寓式酒店内从事违法活动......近年来通过办案发现,因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弱,未成年人容易遭受侵害。而旅馆酒店等场所因未严格履行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制度,酒店房间疏于管理,更是成为不法份子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的高发地。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及“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有效推动全市旅馆业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保护机制,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源头预防工作,3月10日,兴庆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兴庆区公安分局、兴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检查组,对兴庆区辖区内多家酒店、旅馆等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活动。
此次检查中,检查组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检查了乡镇、城乡结合部等边远地区中小旅馆及经济繁华地区的公寓式酒店等容易产生监控盲区的经营场所以及曾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等违法情节严重的涉案旅馆。经检查发现,辖区内有些宾馆存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情况,且未留取未成年人父母联系方式,更没有向未成年人父母询问,违反了《旅游业治安管理办法》和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官向旅馆经营者及工作人员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旅馆经营者严格执行“五必须”制度及强制报告制度。同时,检查组向接受检查的经营者宣传强制报告制度以及不报告追究责任等情形,进一步提高其对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并向经营者发放宣传册,使强制报告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时,及时报案,这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更是我们旅馆业从业者应尽的责任。如果能够为保护未成年人出一份力,我感到非常荣幸”,一位接受检查的旅馆经营者在检查结束后真诚的向检查组成员们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此次联合检查是兴庆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的具体实践,更是常态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保持常态化跟踪监督,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将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成为不法分子侵害未成年人的温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