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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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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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们为我们的事情奔前忙后,司法救助让我们又有了生活下去的希望……”日前,71岁的李阿姨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检察院和该市右江区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了6万元司法救助金。
几年前,李阿姨的大儿子黄某甲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身体多处骨折。高昂的医药费让本就贫困的家庭更加举步维艰,黄某甲被迫放弃治疗,逐渐丧失了劳动能力,最终离世。这两年间,李阿姨又接连遭受打击,丈夫撒手人寰,二儿子又因身患重病无法外出务工,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就是李阿姨每月的养老金,生活非常艰难。
今年2月,李阿姨因对大儿子黄某甲的伤情鉴定等级有意见,到右江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行申诉。她认为当初的鉴定等级过低而使该案的民事赔偿金额远远低于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而大儿子也因得不到有效治疗失去了劳动能力,属于伤残。
该院接访检察官在了解基本案情及核实案件材料后,对申诉内容进行了细致审查和释法说理。同时,检察官了解情况后,认为李阿姨家庭情况符合刑事司法救助条件,因此引导她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李阿姨提出申请后,右江区检察院启动了救助程序。检察官经询问了解,才得知李阿姨已故丈夫生前系退役军人,属于国家司法救助中的重点救助对象,遂将情况向百色市检察院作了汇报。百色市检察院了解到情况后,迅速组织市、区两级院联动开展司法救助。
为加快司法救助案件审批,右江区检察院党组积极联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向他们了解对退伍军人军属优抚政策,并加强与区政法委、区财政局汇报沟通,争取为军人军属开通“绿色通道”。
在市、区两级检察院的积极联动下,百色市检察院为李阿姨申请到市一级司法救助金4万元,右江区检察院申请到区一级司法救助金2万元,并及时送到李阿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