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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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把检察履职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
一是在检察办案上下功夫。该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紧盯关键领域和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活动。3月中旬,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回头看”,发现新堡镇吴桥村南大沟沟堤内倾倒大量生产生活和建筑垃圾,产生刺鼻气味,对周边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该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新堡镇及时清理整治,恢复周边环境。
二是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该院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结合近期防沙治沙重点工作,制作《中宁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风险提示》海报,深入村、社区,张贴法律风险提示海报,向群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法律法规宣传彩页,赢得群众一致好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讲党课,利用党课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普及防沙治沙法律法规。
三是在植绿增绿大会战上下功夫。组织30余名干警到南山公园参加植树活动,班子成员带头植树,身体力行,其他干警分工合作、干劲十足,全院共完成750棵种植任务,营造了人人植绿、人人爱绿、人人护绿的意识。
下一步,该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的理念,加大办案力度,把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机衔接,全力服务保障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